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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活躍在大眾視野的新聞事件可謂熱鬧,不僅有77元廉租房的生活界、一脫成名的藝術界,人給狗下跪道歉的動物界,近日,連刑法界也不甘寂寞:河南禹州一農(nóng)民因偷逃高速公路的費用368萬而被法院以詐騙罪判為無期徒刑,消息一傳出,舉國嘩然。這起因偷逃高速公路鍋爐費而被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在我國還尚屬首例,案件牽涉的數(shù)額之巨大也是前所未聞的。
河南禹州市一農(nóng)民時建峰兩輛用來拉運石子沙子等建筑材料的大貨車,為了多掙錢減少運營成本,時建峰辦了兩套假軍車牌照和證件,將自家營業(yè)的車改成了假軍車,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里,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事情被暴露后,平頂山市中院經(jīng)過調查后,一眾法官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情節(jié)特別嚴重、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有理有據(jù),犯人也找到了認罪了,也判刑了,煩人家屬也沒鬧著上訪,為什么網(wǎng)友的反應那么大呢?許多網(wǎng)友認為刑罰過于嚴厲,更多網(wǎng)友關注的焦點則是平均每趟1500多元、每天高達15000多元的天價過路費以及背后隱藏的高速公路亂收費的痼疾。
對此,記者專訪青年文學家、新聞時評人陳銘龍對當前這個話題的看法,陳銘龍對此提出以下幾點疑問:
一、368萬逃費是詐騙應該受到懲罰,是什么把這些原本純樸的農(nóng)民“逼上梁山”?
時某使用假軍牌照來騙取免費過路費的行為的確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受到法律制裁理所應當。但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一個樸實的農(nóng)民辦假證逃稅費呢?
據(jù)法院給出的數(shù)據(jù)是,時建峰在8個月內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逃了368萬的過路費。根據(jù)上市公司中原高速(600020)于2007年公布的《關于鄭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及車輛通行費標準的公告》,鄭石高速公路全長約183公里(為了計算簡單就以全程計算),其中E型車輛(20-40噸)的收費標準是0.230元/噸公里。時建峰的25噸斯太爾自卸貨車就是屬于E型車。即使不超載一次一輛車也需交1052元的過路費,1052與官方給出的偷逃次數(shù)2361相乘,已經(jīng)得出了240萬元的高額過路費。如若時不時的超載幾次,那高出標準3-5倍的收費,就輕而易舉的達到了368萬的天價費用。
陳銘龍說,時建峰在庭審中自稱,他在這8個月中掙了約有20多萬元。那就是說如果完全依法繳納費用,不但沒有賺到什么錢,反而倒貼了三百多萬的巨額公路費用。再加上其他諸如工商管理之類的費用,這還怎么做生意過日子?“不超載不逃費就無法贏利”,也不怪乎他會為了逃費鋌而走險辦假證了。這充分暴露了一件事情:高速公路的收費過于高昂,對于他來說儼然成為一種不可承受的壓榨。
二、投資成本收回了,保養(yǎng)費用夠了,為什么還要收取高額過路費?
公路收費總是有冠冕堂皇、理所當然的理由:建設還貸、日常維護等等,打的是“收費還貸,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義凜然的口號,但是國家審計署曾在審計報告中指出,7省(市)提高收費標準,多征收通行費82億多元;最關鍵的是12省(市)的35條經(jīng)營性公路,由于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shù)倍乃至10倍以上。
既然所收到的費用已經(jīng)高出了投資成本這么多,早就還清了貸款,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五花八門的名目來收費,讓高速公路繼續(xù)成為“高價公路”?即使這公路還要維修維護,即使這是條經(jīng)營性公路,協(xié)調盈利性和公益性之間的關系也是其公路公司最重要的工作內容,但是看看這河南農(nóng)民的遭遇,我們就知道,這公路還是某些集體謀取暴利的工具,將財富從民眾手中不合理地轉移走,而并非是“用之于民”,再一次驗證了“老百姓出的是血汗,開收費站的是權貴”的說法。
“當初修建公路時貸的款是從哪里來的?他們說是從國庫里撥的,從銀行里貸的,說到底那還是人民的錢呀!用人民的錢建設出來的道路卻還要人民拿著不能承受的高額費用去通行!這是什么到底,能說的通嗎?深究下去,揭開偽裝的“為人民服務”面具,看到了是謀取私利的丑惡嘴臉、與民爭利的貪婪之手。”說道這里,陳銘龍掩飾不住失望和憤怒。
三、重審在即,希望這次能體現(xiàn)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強者勝
這次的“天價高速逃費案”由一件普通的司法案件,驟然成為千萬人討論的熱門話題,絕大部分網(wǎng)友對案中人時建峰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對做出判決的平頂山中院的判決結果提出了質疑。網(wǎng)友們都認為,時建峰辦假證來騙取免過路費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我國法律法規(guī),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這詐騙罪的罪名以及無期徒刑的刑罰是不是太重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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